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

抄襲的太嚴重了吧!!



遊戲是創意的產業
廣告都可以抄襲的那麼明顯!
台灣是沒人才了嗎?

口口聲聲說韓國是如何不要臉的抄襲
想想自己吧!
做出這個廣告的人不覺得丟臉嗎?




不過最不要臉到極點的還是那種明明抄襲甚至是盜用別人的
還大剌剌的反過來說別人誣告
甚至光明正大的在後續產品繼續使用
最諷刺的是公司口號還是 "XX數位 創意趣味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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